我公司现面向社会进行天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睦宁路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天津中油北方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睦宁路加油站(现名
称变更为:天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睦宁路加油站)
油气回收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一、 建设项目概况
天津中油北方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睦宁路加油站(现名称变更为:天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睦宁路加油站,简称“睦宁路加油站”)位于天津经济技术技术开发区睦宁路41号,原为私营加油站,2010年4月被中石油收购。为配合天津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实施,完善睦宁路加油站已完成部分设施建设的第二阶油汽回收系统,2013年天津中油北方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睦宁路加油站投资12.4万元建设《天津中油北方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睦宁路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项目》,2013年12月委托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2013年12月11日通过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批复文号:津开环评[2013]119号)。
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分为:第一阶油气回收系统(通过油罐车与汽油储罐之间的油气回收管路回收卸油油气)、第二阶油气回收系统(通过专用加油枪、加油枪与汽油储罐之间的油气回收管路回收加油油气)、第三阶油气回收系统(建设专用的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对通过管路回收的加油或加油+卸油油气进行处理后排放)。本期项目建设之前睦宁路加油站已建成了一阶汽油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和二阶加油油气回收系统中的部分装置,在本期项目建设之前睦宁路加油站内现有的建筑物、加油和储油设施以及部分建成的油气回收设施包括:
① 1座建筑面积280m2的二层站房;
② 6个地埋卧式储油罐,20m3容积汽油储罐和40m3容积柴油罐各3个;
③ 6台加油机,其中1号汽油加油机设置4把加油枪,永久停用,2号—6号在用的加油机均为汽油柴油共用加油机,每机设4把加油枪,共20把加油枪,其中汽油加油枪14把,柴油加油枪6把,单把加油枪的加油流量为2.1m3/h;
④ 建成一阶汽油卸油油气回收系统;
⑤ 建成二阶汽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中的部分设施,包括置加油油气回收真空泵及油气回收管线。
本期项目对尚不能投入使用的第二阶油气回收系统进行完善,将原有的10把不具备油气回收能力的汽油加油枪拆除,改建为10把汽油油气回收专用加油枪,并配套建设加油软管和拉断截止阀,使整套二阶油气回收系统正常运行。
本期项目2014年2月开工建设,2014年3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环评设计加油站汽油销售量为2500t/a(与油气回收相关),现阶段实际加油站汽油销售量达到设计销售的80%,验收期间保证汽油卸油、加油时段满负荷正常运行,油气回收装置正常运行,满足对环保验收监测的运行负荷要求。
天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睦宁路加油站按照环保部和天津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相关要求,向天津开发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提出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申请,开发区监测站协同本次验收的监测协作单位“天津津滨华测产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一起赴项目现场,依据开发区环保局对该项目提出的环评批复要求,对其生产设施、环保设施的建设规模、运行状况、以及环保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在确认该公司已落实了环评批复中提出的建设阶段各项要求的基础上,编制《天津中油北方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睦宁路加油站(现名称变更为:天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睦宁路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于2015年12月21、22日依据验收方案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
二、 验收监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家环保总局令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国家环保总局文件环发[2000]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004]58号《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津环保监测[2003]61号《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管理办法〉的通知》;
●津环保监测[2002]234号《关于下发〈天津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
测技术要求〉的通知》;
●津环保监测[2007]57号《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
的通知》;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1999]第17号《天津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天津中油北方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睦宁路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13.12;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文件,津开环评[2013]119号“关于对天津中
油北方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睦宁路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复”
●天津中油北方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睦宁路加油站(现名称变更为:天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睦宁路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项目环保验收监测委托书;
●天津中油北方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睦宁路加油站(现名称变更为:天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睦宁路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
●睦宁路加油站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基础性技术资料及其它各种批复文件。
三、项目工程分析
3.1工程建设内容
本期项目对尚不能投入使用的第二阶油气回收系统进行完善,将原有的10把不具备油气回收能力的汽油加油枪拆除,改建为10把汽油油气回收专用加油枪,并配套建设加油软管和拉断截止阀,使整套二阶油气回收系统正常运行。
3.2项目投资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12.4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100%。
3.3项目定员及生产制度
项目定员14人,昼夜两班工作,站区年运行365天(合计8760h)。
3.4产品销售规模
环评设计加油站汽油销售量为2500t/a(与油气回收相关),现阶段实际加油站汽油销售量达到设计销售的80%,验收期间保证汽油卸油、加油时段满负荷正常运行,油气回收装置正常运行,满足对环保验收监测的运行负荷要求。
3.5项目水平衡情况
项目废水排放量与建设之前无变化,废水排放总量109.5t/a。本期项目只按照批复要求进行废水排放达标监测,不进行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四、生产工艺分析
4.1运营期工艺流程
卸油油气回收工艺流程简述:油罐车进站后停靠在卸油台旁、熄火,用导静电耐油胶管将罐车和汽油或柴油罐接头密闭连接,并连接静电接地装置,待车静置数分钟后,再打开罐车阀门,汽油或柴油通过管道以密闭方式卸入油罐内。项目安装一套汽油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在油罐卸油过程中,储油车内压力减小,地下储罐内压力增大,地下储罐与油罐车内的压力差,使卸油过程中挥发的油气通过管线回到油罐车内,达到油气收集的目的。
加油工艺流程简述:需要加油汽车进站后停靠在罩棚内的加油岛的加油机旁,埋地油罐与加油机采用埋地敷设管道连接,经自吸式加油机、加油机计量装置、自封式加油枪,将所需油品送入受油容器内。项目安装一套汽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通过真空泵产生一定真空度,经过加油枪、油气回收管、真空泵等油气回收设备,按照气液比控制在1.0至1.2之间的要求,将加油过程中挥发的油气回收到地埋汽油储罐内。
五、卸油加油设施污染物治理及排放分析
5.1卸油加油设施废气污染物治理及排放分析
本项目卸油油气经一阶回收装置回收、加油油气经二阶回收装置回收(油气污染物均以非甲烷总烃计)。本次验收在加油站厂区下风向厂界10米处布设3个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控测点,进行连续两个周期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验收监测。
5.2废水污染物治理及排放分析
项目废水排放量与建设之前无变化,废水排放总量109.5t/a。本期项目只按照批复要求进行废水排放达标监测,不进行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本次验收在厂区废水总排放口W总位置进行废水中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验收排放监测。
5.3噪声污染治理、排放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污染源包括加油油气回收系统真空泵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已采取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本次验收对四侧厂界进行昼、夜间厂界噪声排放监测。
5.4 固废产生及处置措施分析
本期油气回收改造项目无新增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产生量。
六、环评批复要求
《关于天津中油北方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睦宁路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津开环评[2013]119号)。
一、根据该项目完成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同意在开发区所选地址(睦宁路41号)建设“睦宁路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在现有建筑和设施的基础上,安装加油油气回收系统配套的加油枪、加油软管和拉断截止阀10套,使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正常运行。
二、该项目应在设计(环境保护专篇)、建设阶段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要求,其中应重点落实以下内容:
(1)该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汽油油气应按报告表要求经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其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排放限值及控制技术要求。该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厂界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该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12/356-2008)三级标准。
(3)该项目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那个标准》(GB12348-2008)3类。
(4)该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机油、废吸附材料等)应妥善收集、储存,并按照《天津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有关规定,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或进行综合利用。
(5)该项目属于技改项目,项目实施后,不新增职工,无新增污染物总量核定指标。
三、为避免事故状态下产生次生、伴生环境影响和环境污染,该项目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应制定严格具体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事故应急演练,防治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七、环评批复建设落实情况
(1)该公司名称现变更为:天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睦宁路加油站(见附件“工商执照”);
(2)现场检查核实目前该加油加气站所有工程建设内容、环保治理设施均已全部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3)现场检查核实,本期项目之前已建成的一届卸油油气回收装置正常运行,本期项目已对尚不能投入使用的第二阶油气回收系统进行了改造建设,将原有的10把不具备油气回收能力的汽油加油枪拆除,改建为10把汽油油气回收专用加油枪,并配套建设加油软管和拉断截止阀,使整套二阶油气回收系统正常运行。
(4)现场检查核实该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量,无新增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产生量,加油站内原有设施运行期间产生的擦拭机器的含油擦拭物均已全部收集密封包装储存在厂区内的危险品库房内(该储存区已按照环评要求建设),送往总公司的下属天津汇荣石油有限公司最终按照危险废物处理合同,全部委托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转移处置。
(5)该项目已按照环评设计要求建立了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及应急演练制度(详见第八章节)。
(6)该项目设有专职环保人员负责日常环境管理。
八、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设情况
(依据环发[2012]77号文,核查风险防范设施建设情况及风险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本次验收,开发区环保监测站按照环评批复提出的“须严格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制定严格具体的应急预案,加强事故应急演练,防止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要求,同时按照环保部文件(环发[2012]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中“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监管,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要求,对该项目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的建设情况和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进行了检查,核实情况如下:
8.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的建设情况
(1)油品泄漏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加油站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一旦油气浓度超过检测器设定的浓度,自动报警仪立即发出报警信号,加油站内安装摄像头,信号通过光缆送至电视监控系统中。当加油过程加油枪发生跑冒油事故,工作人员立即关闭加油枪和加油机,用吸油毡或不产生静电的拖把,对现场跑冒的油品进行回收,地面上难以回收的油品用砂土覆盖,待充分吸收残油后清除砂土,待现场处置完毕后,将不合格油品及吸附油品的吸油毡、砂土或拖把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卸油过程发生油品泄漏事故时,工作人员及时关闭油罐卸油阀,切断总电源,停止营业,向站长(班长)汇报。
(2)火灾爆炸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汽油和柴油均具有燃烧性和爆炸性,为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应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主要包括①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加油站内平面布局设置,加油站与周边建筑、道路等设施以及加油站内设施防火间距满足规范要求;②油罐采用地埋储罐,罐区周边设置防火提;③设备检修时采用防爆工具;④加油站内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和火灾自动报警仪;⑤油罐进行防雷、防静电设置;⑥各油罐均采用独立的通气管,通气管高出地面4m,通气管管口安装阻火器;⑦加油站内严禁烟火。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停止事故设备的一切作业,关闭相关设备的电源,利用附近灭火器材迅速补救。
8.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其响应、演练制度
睦宁路加油站负责环境安全的总务科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依据有关法规和规范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在开发区环保局备案(见本次验收报告附件),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全员性的应急救援演练,部门每季度进行一次本部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工厂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九、验收监测执行的排放标准
9.1废气验收执行标准
表9.1-1 油气回收系统指标监测执行的排放标准
测试项目
|
限值规定
|
标准依据
|
液阻
|
40pa~155pa
|
GB20952-2007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1、2及4.3.3
|
密闭性
|
详见表2
|
气液比
|
1.0~1.2
|
表9.1-2 非甲烷总烃验收监测执行的排放标准
污染物
|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
|
依据
|
监控点
|
浓度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二级
|
非甲烷总烃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
4.0
|
9.2废水验收执行标准
表9.2-1 废水验收监测执行的排放标准
污染物
|
标准值mg/L(pH除外)
|
执行依据
|
pH
|
6~9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12/356-2008三级标准限值
|
悬浮物
|
400
|
化学需氧量
|
500
|
氨氮
|
35
|
总磷
|
3.0
|
9.3厂界噪声验收执行标准
表9.3-1 厂界噪声验收执行的排放标准
厂界位置
|
所属区域
|
Leq标准值dB(A)
|
依据
|
四侧厂界
|
3类区
|
昼间65,夜间55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十、验收监测内容
10.1油气回收系统物理参数检测
该站设置6台加油机,1号加油机停止使用,2、3、4、5、6号加油机中设有柴油、汽油加油枪,其中汽油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经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排放,为检测汽油油气回收系统技术性能是否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限值要求,本次验收对2号、3号、4号、5号、6号汽油加油机的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气液比、液阻进行验收检测。
10.1油气回收系统物理指标监测
表10.1-1 油气回收系统指标监测内容
测点位置
|
项目
|
周期
|
频次
|
2号、3号、4号、5号、6号汽油加油机油气回收系统
|
液阻、密闭性、气液比
|
1
|
1
|
表10.1-2 验收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
|
检测依据
|
分析方法
|
最小检出量
|
液阻
|
GB20952-2007
|
附录B
|
40pa~155pa
|
密闭性
|
GB20952-2007
|
附录A
|
/*
|
气液比
|
GB20952-2007
|
附录C
|
1.0~1.2
|
10.2 废气验收监测内容
表10.2-1 废气验收监测内容
污染位置
|
测点位置
|
项目
|
周期
|
频次
|
加油站
|
厂界下风向1#、2#、3#监测点
|
非甲烷总烃
|
2
|
3
|
表10.2-2 废气验收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
项目
|
废气采样
|
样品分析
|
采样方法
|
依据
|
分析
方法
|
依据
|
最小检出量
|
非甲烷总烃
|
气袋采样
|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
|
气相
色谱法
|
HJ/T 38-1999
|
0.04mg/m3
|
10.3废水验收监测内容
表10.3-1 废水监测内容
采样位置
|
测点数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废水总排放口W总
|
1
|
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
|
2周期,3次/周期
|
表10.3-2 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
|
分析方法
|
方法来源
|
使用仪器
|
最小检出量
|
pH
|
玻璃电极法
|
GB 6920-1986
|
pH计
|
0.01(仪器精度)
|
悬浮物
|
重量法
|
GB11901-1989
|
电子天平
|
4mg/L
|
化学需氧量
|
重铬酸盐法
|
GB/T11914-1989
|
滴定管
|
5mg/L
|
氨氮
|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
HJ 535-2009
|
可见分光光度计
|
0.025mg/L
|
总磷
|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
GB/T 11893-1989
|
可见分光光度计
|
0.01mg/L
|
10.4厂界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内容、监测方法见表10.4-1,具体监测位置见监测位置附图。
表10.4-1 厂界噪声监测内容及监测方法
测点位置
|
项目
|
监测频次
|
最小检出量
|
四侧厂界界外1 米处各布设1个监测点,共4各监测点。
|
Leq dB(A)
|
各测点连续监测两周期,
每周期昼、夜间各监测1次。
|
35dB
|
监测方法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执行。
|
10.5验收监测位置图
图10.5-1 验收监测位置图
十一、验收监测质量保证措施
11.1验收期间生产负荷质量保证措施
监测质量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环保局颁发的《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管理规定》(暂行)。实行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技术要求参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竣工验收监测期间应生产工况正常,生产负荷达到其设计规模的75%以上运行。
11.2采样布点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废气、废水、噪声监测点位按照监测规范要求合理布设,保证监测点位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11.3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实验室的各种计量仪器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定,需要控制温度、湿度条件的实验仪器配备了相应的设备,并进行了有效测量。分析人员接到样品后在样品的保存期限内进行分析,同时认真做好原始记录,并进行数据处理和有效核准。对未检出的样品给出实验室使用分析方法的最低检出浓度。
11.4数据处理的质量保证
所有监测数据、记录经过监测分析人员、质控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三级审核,经过校对、校核,最后由技术总负责人审定。
11.5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措施
(1)油气回收系统指标
监测实行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油气回收系统指标按照《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采样仪器逐台进行气密性检查、流量校准。
(2)废气
监测实行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无组织废气按照《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进行,采样仪器逐台进行气密性检查、流量校准。
(3)废水
监测实行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技术要求执行《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每批水样分析的同时抽取10%的平行双样。
(4)噪声
噪声测量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按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噪声部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第五部分有关规定进行。监测时使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的声级计;声级计在测时前后用标准发声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的仪器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
十二、验收监测结果(卸油加油设施)
12.1油气回收系统指标验收监测结果
表12.1-1汽油油气管线密闭性
加油油气回收系统设备参数
|
各油罐的油气管线是否连通
|
是
|
是否有处理装置
|
否
|
操作参数
|
连通油罐服务的加油枪数
|
14
|
油罐编号
|
连通油罐(1#、4#、6#)
|
汽油标号
|
92#、95#
|
油罐容积(L)
|
80000
|
汽油体积(L)
|
36002
|
油气空间(L)
|
43998
|
初始压力(Pa)
|
500
|
1min之后的压力(Pa)
|
497
|
2min之后的压力(Pa)
|
494
|
3min之后的压力(Pa)
|
491
|
4min之后的压力(Pa)
|
488
|
5min之后的压力(Pa)
|
486
|
GB 20952-2007 最小剩余压力限值(Pa)
|
474
|
是否合格
|
合格
|
表12.1-2汽油加油机油气回收系统液阻
加油机编号
|
汽油标号
|
液阻压力(Pa)
|
18.0L/min
|
28.0L/min
|
38.0L/min
|
2号加油机
|
92#/95#
|
12
|
26
|
46
|
3号加油机
|
92#/95#
|
14
|
27
|
45
|
4号加油机
|
92#
|
10
|
25
|
44
|
5号加油机
|
92#
|
11
|
30
|
47
|
6号加油机
|
92#
|
12
|
28
|
48
|
GB 20952-2007液阻最大压力限值(Pa)
|
40
|
90
|
155
|
是否合格
|
合格
|
表12.1-3汽油加油机油气回收系统气液比
检测前泄漏检查
|
检测后泄漏检查
|
GB 20952-2007 气液比限值
|
初始/最终压力(Pa):1245/1241
|
初始/最终压力(Pa):1245/1239
|
1.0≤气液比≤1.2
|
加油枪
编号
|
加油枪品牌和型号
|
加油体积(L)
|
加油时间
(s)
|
实际加油流量(L/min)
|
回收油气
体积(L)
|
气液比
|
是否
合格
|
2号机
5号枪
|
OPW
|
15.33
|
快21
|
45.2
|
17.63
|
1.15
|
合格
|
15.21
|
慢29
|
32.4
|
16.58
|
1.09
|
合格
|
2号机
6号枪
|
15.40
|
快21
|
45.7
|
16.79
|
1.09
|
合格
|
15.32
|
慢29
|
32.2
|
16.85
|
1.10
|
合格
|
2号机
7号枪
|
15.56
|
快22
|
44.3
|
17.74
|
1.14
|
合格
|
15.27
|
慢29
|
31.8
|
17.26
|
1.13
|
合格
|
3号机
10号枪
|
15.25
|
快21
|
44.7
|
16.93
|
1.11
|
合格
|
15.35
|
慢29
|
32.6
|
17.19
|
1.12
|
合格
|
3号机
11号枪
|
15.23
|
快21
|
45.1
|
17.21
|
1.13
|
合格
|
15.18
|
慢30
|
31.2
|
16.70
|
1.10
|
合格
|
4号机
13号枪
|
HEALY
|
15.22
|
快23
|
40.7
|
15.52
|
1.02
|
合格
|
15.36
|
慢31
|
29.9
|
15.82
|
1.03
|
合格
|
4号机
14号枪
|
15.33
|
快23
|
41.1
|
16.56
|
1.08
|
合格
|
15.27
|
慢31
|
30.4
|
16.64
|
1.09
|
合格
|
4号机
16号枪
|
15.25
|
快23
|
41.2
|
16.32
|
1.07
|
合格
|
15.17
|
慢30
|
31.1
|
16.08
|
1.06
|
合格
|
5号机
17号枪
|
OPW
|
15.33
|
快22
|
43.1
|
15.79
|
1.05
|
合格
|
15.26
|
慢29
|
32.2
|
15.72
|
1.03
|
合格
|
5号机
18号枪
|
15.31
|
快22
|
42.9
|
16.69
|
1.09
|
合格
|
15.15
|
慢29
|
32.0
|
16.66
|
1.10
|
合格
|
表12.1-4油气回收检测结论
加油站名称
|
天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睦宁路加油站
|
加油站地址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睦宁路41号
|
油气回收系统名称
|
分散式油气回收系统
|
仪器型号
|
崂应7003
|
仪器编号
|
TTE20150519
|
大气压(kPa)
|
103.3
|
环境温度(℃)
|
3.2
|
检测目的
|
验收
|
检测结论
|
经检测,该加油站:
|
1)密闭性:油气回收系统的密闭性合格。
|
2)液 阻:2号、3号、4号、5号、6号加油机液阻合格。
|
3)气液比:2号机5号枪、2号机6号枪、2号机7号枪、3号机10号枪、3号机11号枪、4号机13号枪、4号机14号枪、4号机16号枪、5号机17号枪、5号机18号枪气液比合格。
|
12.2无组织废气排放验收监测结果
表12.2-1 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监测结果 浓度单位:mg/m3
监测
项目
|
周期
|
监测点位
|
厂界非甲烷总烃
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
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
厂界浓度最大值达标情况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非甲烷总烃
|
第一周期
|
厂界下风向
|
1#测点
|
0.72
|
0.70
|
0.52
|
4.0
|
达标
|
2#测点
|
0.58
|
0.76
|
0.61
|
4.0
|
达标
|
3#测点
|
0.57
|
0.67
|
0.64
|
4.0
|
达标
|
第二周期
|
厂界下风向
|
1#测点
|
0.65
|
0.67
|
0.61
|
4.0
|
达标
|
2#测点
|
0.68
|
0.65
|
0.66
|
4.0
|
达标
|
3#测点
|
0.56
|
0.67
|
0.68
|
4.0
|
达标
|
12.3废水排放验收监测结果
表12.3 厂区废水总排放口W总水质监测结果 浓度单位:mg/L,pH值无量纲
监测
位置
|
监测项目
|
监测日期
|
监测结果
|
监测结果日均值
|
排放标
准限值
|
各周期
日均值
达标情况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厂区废水总排放口W总
|
pH
|
2015年12月21日
|
7.92
|
7.80
|
7.70
|
/
|
6~9
|
单次最大值、最小值达标
|
2015年12月22日
|
8.13
|
8.05
|
7.77
|
/
|
悬浮物
|
2015年12月21日
|
25
|
33
|
30
|
29
|
400
|
达标
|
2015年12月22日
|
29
|
33
|
37
|
33
|
化学需
氧量
|
2015年12月21日
|
26
|
27
|
25
|
26
|
500
|
达标
|
2015年12月22日
|
34
|
34
|
31
|
33
|
氨氮
|
2015年12月21日
|
1.80
|
1.80
|
1.80
|
1.80
|
35
|
达标
|
2015年12月22日
|
9.27
|
9.56
|
9.60
|
9.48
|
总磷
|
2015年12月21日
|
0.41
|
0.39
|
0.39
|
0.40
|
3.0
|
达标
|
2015年12月22日
|
0.46
|
0.47
|
0.46
|
0.46
|
12.4厂界噪声排放验收监测结果
表12.4-1 厂界噪声验收监测结果 单位:dB(A)
监测位置
|
监测时段
|
一周期
|
二周期
|
所属功能
区类别
|
排放标准限值
|
最大值
达标情况
|
东侧厂界S1
|
昼间
|
61
|
62
|
3类昼间
|
65
|
达标
|
夜间
|
51
|
53
|
3类夜间
|
55
|
达标
|
南侧厂界S2
|
昼间
|
60
|
59
|
3类昼间
|
65
|
达标
|
夜间
|
48
|
49
|
3类夜间
|
55
|
达标
|
西侧厂界S3
|
昼间
|
56
|
56
|
3类昼间
|
65
|
达标
|
夜间
|
46
|
46
|
3类夜间
|
55
|
达标
|
北侧厂界S4
|
昼间
|
59
|
59
|
3类昼间
|
65
|
达标
|
夜间
|
49
|
50
|
3类夜间
|
55
|
达标
|
12.5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现场检查核实该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量,无新增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产生量。
十三、验收监测结论
一、2013年你公司投资12.4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建设《天津中油北方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睦宁路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项目》,本期项目建设之前睦宁路加油站已建成了一阶汽油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和二阶加油油气回收系统中的部分装置,本期项目对尚不能投入使用的第二阶油气回收系统进行完善,将原有的10把不具备油气回收能力的汽油加油枪拆除,改建为10把汽油油气回收专用加油枪,并配套建设加油软管和拉断截止阀,使整套二阶油气回收系统正常运行。本期项目2014年2月开工建设,2014年3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环评设计加油站汽油销售量为2500t/a(与油气回收相关),现阶段实际加油站汽油销售量达到设计销售的80%,验收期间保证汽油卸油、加油时段满负荷正常运行,一阶二阶油气回收系统均正常运行,满足环保验收监测的规范要求。
二、你公司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期间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期间基本完成了环保设施的建设。试运行期间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能够同时投入使用。
三、本次环保验收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和协作监测单位
天津津滨华测产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共同完成。该加油站共设置 6台加油机,其中1号汽油加油机设置4把加油枪,永久停用,2号—6号在用的加油机均为汽油柴油共用加油机,每机设4把加油枪,共20把加油枪,其中汽油加油枪14把,柴油加油枪6把,本次验收天津津滨华测产品检测中心对在用的2号、3号、4号、5号、6号加油机的汽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2号、3号、4号、5号、6号汽油加油机及对应的5号、6号、7号、10号、11号枪、13号枪、14号枪、16号枪、17号、18号汽油加油枪)进行了油气回收系统物理指标检测。天津津滨华测产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结果表明:该加油站:(1)油气回收系统整体密闭性合格。(2)液阻:2号、3号、4号、5号、6号加油机液阻合格。(3)气液比:2号机5号枪、2号机6号枪、2号机7号枪、3号机10号枪、3号机11号枪、4号机13号枪、4号机14号枪、4号机16号枪、5号机17号枪、5号机18号枪气液比合格。
本次验收对该加油站厂界下风向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进行了监测,加油站下风向厂界处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两周期监测最大0.76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本次验收项目厂区废水总排放口废水各项监测值分别是pH7.70—8.13、悬浮物33mg/L、化学需氧量33mg/L、氨氮9.48mg/L、总磷0.46mg/L(pH为单次监测结果最大值、最小值范围,无量纲,其他项目均为监测结果日均最大值)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中规定的三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四侧厂界噪声排放昼间最大值62分贝、夜间最大值53分贝,满足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域昼、夜间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现场检查核实该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量,无新增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产生量。
四、经检查
该项目已按照天津市环保局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在废气排放口设置了标识牌及标准化采样口、采样平台。
五、 建议
企业应做好环境管理制度的落实,保证废气收集排放设施的正常运转。